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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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环境舒适,就是吃饭不方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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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电脑网络可老断线,只一空插座,在电脑桌隔壁,床头没有,房位于边角,一个墙角呈60o,导致有一个床尾靠着墙,奇怪的是床头柜就摆在这么一个三角形里,明明空间窄还要放一超大衣柜,没啥卵用,镜子对着床,厕所灯开关在里面,灯不亮,地面不平,导致积水严重,洗澡时放了一点水就积水得严重,观察过下水道没堵,早上一开厕所门,门口还是一洼水,喷淋坏了漏水,有吹风机,毛巾只有一条,大浴巾却有两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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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好。只是某些房间某些设施不行